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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研究范畴
- 作者讲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这也是作者认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五个朝代。
- 讲政治本应分为制度和人事两方面。制度更加稳定,制度规定人事,但制度的变迁也离不开人事。新的制度总是因为某种人事的需要而酝酿,尽管这些用意未必为当世人所知,遑论后世人。作者希望侧重讲制度。
- 作者主要关注四个主题:考试和选举(哪种人可以参与政府)、政府的组织(政府内职权如何分配)、赋税制度(养育政府的经济)、国防与兵役制度(保卫政府的武力)。这是按照逻辑顺序,为了讲解方便,调换了部分顺序。
考察制度的方法论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这些,在当时也未必尽为人所知,一到后世,则更少人知道。
历史意见,指的是在那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些意见,比较真实而客观。待时代隔得久了,该项制度早已消失不存在,而后代人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已往的各项制度,那只能说是一种时代意见。时代意见并非是全不合真理,但我们不该单凭时代意见来抹杀已往的历史意见。 这正如一个壮年人,不要睡摇篮,便认为睡摇篮是要不得的事。但在婴孩期,让他睡摇篮,未必要不得。 我上述的历史意见,单就中国历史论,如今所传历代名臣奏议之类,便是一项极该重视的材料。 正因为他们的话,在当时,便认为是可以代表他们当时的时代意见的。只有在当时成为时代意见的,所以到后来,才能成为历史意见。
汉代
政府组织
若用现代政治眼光来衡量,大家会怀疑,皇帝为什么要世袭呢?但我们要知道,中国的立国体制和西方历史上的希腊、罗马不同。他们国土小,人口寡。如希腊,在一个小小半岛上,已包有一百几十个国。他们所谓的国,仅是一个城市。每一个城市的人口,也不过几万。他们的领袖,自可由市民选举。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旷场上,那里便可表现所谓人民的公意。 汉代的国家体制,显与罗马帝国不同。何况中国又是一个农业国,几千万个农村,散布全国,我们要责望当时的中国人,早就来推行近代的所谓民选制度,这是不是可能呢?我们若非专凭自己时代判断,来吞灭历史判断,我们应该承认皇位世袭,是中国已往政治条件上一种不得已或说是一种自然的办法。
三公:丞相(文官首长)、太尉(武官首长)、御史大夫(副丞相,掌监察)
依照文字学原义,丞是副贰之意。所谓相,也是副。就如现俗称嫔相,这是新郎新娘的副,新郎新娘不能做的事,由嫔相代理来做。所以丞是副,相也是副,正名定义,丞相就是一个副官。是什么人的副官呢?他该就是皇帝的副官。皇帝实际上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宰相来代理,皇帝可以不负责任。 为什么又叫宰相呢?在封建时代,贵族家庭最重要事在祭祀。祭祀是最重要事在宰杀牲牛。象征这一意义,当时替天子诸侯乃及一切贵族公卿管家的都称宰。到了秦、汉统一,由封建转为郡县,古人称“化家为国”,一切贵族家庭都倒下了,只有一个家却变成了国家。于是他家里的家宰,也就变成了国家的政治领袖。
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住在皇宫里。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是指是住在皇宫的。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御史中丞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
九卿(全部隶属于丞相):太常(祭祀)、光禄勋(掌管皇宫侍卫,即后来的郎官)、卫尉(卫兵司令)、太仆(车夫)、廷尉(法律)、大鸿胪(外交)、宗正(家族亲戚)、大司农(农业税,政府收入)、少府(工商税,皇室经济)
地方设郡(一百多个),郡下设县。郡有太守(地位与九卿平等,都是二千石,郡的文官首长)和都尉(郡的武官首长)。地方每年将政绩呈报给中央(上计),中央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刺史,当时是小官)
汉代皇帝有六尚(秘书处):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宰相有十三曹(秘书处)。相较于皇帝的秘书处初期只处理私人事物,宰相的秘书处组织更庞大、职权更广泛。
任命权问题。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但这些官的佐治官吏(掾属)须自行辟用(辟属),任命权不在中央。如十三曹是由宰相自行辟用的。从中也可见十三曹与九卿的区别。
选举制度
太学毕业考试分两等。甲科出身为郎,乙科出身为吏。考甲等的郎官是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遇政府需要人,就在这里面挑选分发;而考乙等的,回到其本乡地方政府充当吏职。吏是地方长官的掾属。这两者分别称为补郎和补吏,是太学生毕业后应有的待遇。
汉代初期有不定时的选举,但东汉时由于举孝廉人数太多,不定时的选举就搁置了,仅剩举孝廉一条路。
后来又有一种有定期的选举,那就是选举孝廉。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的。但地方政府有时并不注意这件事,应选人也不踊跃。汉武帝时,曾下了一次诏书,大意说:你们偌大一个郡,若说竟没有一个孝子一个廉吏可以察举到朝廷,那是太说不过去的事。而且地方长官的职责,不仅在管理行政,还该替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可见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于是汉武帝就下令叫大家公议,不举孝子廉吏的地方长官应如何处罚。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有定期的选举。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塞责。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有两百多孝廉举上朝廷。
这一制度,又由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失去了。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
这一制度,于是会合有教育(太学)、行政实习(补吏)、选举与考试(补吏的太学生可以通过举孝廉入郎署)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
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试,都是分区定额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考选。因此中央政府里,永远有全国各地域人民之参加,不致偏荣偏枯。因此中国政府,始终是代表着全国性的,全国人民都有跑进政府的希望。而且实际上,也是全国各地永远都有人跑进中央政府的。又汉制郡县长官,例须避用本郡本县人,如是则中央政府既是绝对的代表全国性的,而地方政府却又竭力避免其陷于地方性。这样才开始大一统的局面,永远维持。而全国各地方声教相通,风气相移,却可使各地文化经济水准,永远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致隔绝,不致分离。这一制度,自汉代起直至清代始终沿用。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里一最应着眼之点。
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因古代社会,读书机会就不易得。学问与书本,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资本。 如是则每一郡必有几个像样的家庭,这便造成了将来之所谓世族门第,也便是世族门第必然带有郡望之来历了。当时的大门第,依然平均分配在全国各地,大概是每郡都有几家有声望的,我无以名之,名之曰门第的社会。这并非封建社会,也并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但一样有不平等。虽非封建贵族,而有书生贵族。虽非工商业资本,而有书籍资本。国家的政治制度,虽没有对那些家庭许下世袭特权,但他们因有家庭凭借,无异于有世袭的特权了。中国魏晋以下门第社会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汉代之察举制度。
经济制度
井田制废弃,耕田为农民私有,可以买卖因此形成兼并;除了耕地之外的山林池泽,仍归政府所有,一开始政府设官防止,有权征讨。待后防不胜防,索性开放以收取赋税。
(汉代)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观念却依然承袭旧贯。他们认耕地为农民私有,而非耕地,即封建时代相传之禁地,则仍为公家所有。换言之,即成为王室所有。此因封建贵族都已消失,只剩皇帝一家,承袭旧来的封建传统,所有全国的山林池泽,照当时人观念,便全归皇室。再从这一所有权的观念影响到赋税制度,所以当时凡农田租入归诸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帝私用。这一分别,若非从封建时代之井田制度以及其他土地所有权之分别转变说来,便不易明了。
后汉武帝为填补政府支出,又将盐铁收归国营,其收入全部归给政府。
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而地主对佃农的收租比例又极高,因此汉代轻赋税的政策其实只优惠了地主。
兵役制度
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壮丁从23岁开始服兵役,分三种:中央卫兵(一年)、边境戍卒(三天)、原地方兵役(每年操练一个月)。如果不想做戍卒,可以出300钱免。
除服兵役之外,还要服力役。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如果不想服力役,可以出200钱免。
除了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之外,还要纳人口税。
唐代
- 作者:Tianyao 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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